從媒體照片看這次當街殺人張男的照片,依面相看來,因為不清楚,所以就不能再多斷。但只有一個地方較為特別,那就是"鬥眼"。
鬥眼不是俗稱的"鬥雞眼",雖然一般人認為一樣。
鬥眼就是直視時一眼瞳仁位於正常位置,而另一眼偏移到內部。
依相書而言,這種人心性一般好淫、有物欲,因此賺錢手法有一套且好美食、東西除"需要品"外,也多"想要品"。
因此,這男的將積蓄及精神託付時,一旦什麼都不留,且快速的失落。那麼他將比一般人感受更激烈,因為錢跟女人及性慾都是物欲的一部份,且是該人重視的很大的一部份。
是故,相書上說,面相十分:眼佔七分其餘佔三分。孟子曰:觀眸識人,人焉叟哉。
人死為大,女生面相我就不論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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